今天(3月2日),杭州萧山区公安分局正式面向社会招聘“年薪制”辅警工作,这也是全省首次。
萧山警方表示,对“年薪制”辅警推行“能上能下”机制。“年薪制”辅警首次聘用年薪为15万,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评定”,对表现不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年薪制”辅警予以转为普通辅警或解聘;对表现优秀、实绩显著的实行层级提升机制,年薪酬实行动态调整。连续工作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的年薪予以上调至18万;连续工作满四年,且表现优秀的,可参加定向公安事业编制招录考试。
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主要从事公安分局相关岗位专业性警务辅助工作。
二、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首期聘用期限为5年,试用期间实行集中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
薪酬标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保障标准,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实行在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年薪制”管理(年标准为人均15万,包含五险一金、工作补贴、考核奖金等)。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形的,将予换岗并调整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此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辅警工作;(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详见岗位及要求),学历证明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五)公安机关根据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和相关规定设立的其他条件。(六)定向招聘情形和适当放宽条件按照市政府文件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三)有未了的民事、刑事纠纷的;(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六)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七)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八)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九)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十)有心理健康问题、精神病等方面病史的;(十一)有纹身、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的;(十二)有吸毒史、癫痫病史、癔病史、夜游症等严重的神经官能病的(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十三)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名可以选择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但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年3月2日-3月8日。报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