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杭州5岁的小月被她的养母钟某用镊子扎刺身体、用鞋带绑手等多次实施虐待。虽然养母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她的亲生父母的看护疏忽是否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失职的父母也该被“补补课”。
近日,由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妇联主办的杭州市强制亲职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萧山召开。位于萧山科创中心的杭州市强制亲职教育萧山实验基地被正式授牌。该基地设置了“七室一角”8个功能区,主要涵盖司法机关训诫、亲子关系评估、个案访谈、心理帮扶、反家暴、多部门联席会议等多个强制亲职教育职能。
孩子被养母虐待,亲生父母难逃职责
“孩子被养母伤害成这样,不可能再回到她家生活,作为亲生父母,你们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在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检工作区内,第八检察部主任方芸正在对被害女童小月(化名)的亲生父母进行训诫,“从明天开始,你们要按规定定期参加我们和妇联组织的强制亲职教育,积极配合专业社工对你们的教育、指导。”
据悉,钟某因小月的一次尿床,心生不满,用热水冲烫小月,致使小月全身多处烫伤。后医务人员根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报案。
经查,钟某曾多次以用镊子扎刺身体、用鞋带绑手、罚站等方式对小月实施虐待,造成小月全身多处皮下出血。
年3月,萧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孩子将来的生活该怎么办?她的亲生父母该如何担起这份责任?”在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的同时,承办检察官联系区妇联,着手对孩子的亲生父母开展亲职教育。
强制开展亲职教育给缺席的父母“补课”
“虽然开展亲职教育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在很多地方已有实践,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问题。”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表示,根据杭州以往的办案情况,不论是罪错还是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本理应是亲职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但实践中他们反而是最难有效开展亲职教育的群体。
为破解这一难题,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保护救助质效,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年春节前夕,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妇联经过会签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联合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决定以萧山区为试点区域,依托相关社会工作组织探索开展更为规范、专业、系统的强制亲职教育工作。
据悉,试点至今,萧山区检察院已就个案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件,对6个家庭相继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另有7起先前已经委托干预的案件均转为按照强制亲职教育的新要求进行,其中就包括上述被虐女童小月的亲生父母,均已初见成效。
在近日的杭州强制亲职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市检察院叶玉秋副检察长表示,“不只是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对于未成年人出现犯罪、违法、严重不良行为等情况,我们也都会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我们不仅要向父母明确教养孩子的职责和义务,还要帮助他们掌握与孩子沟通及教养的必备技能,这也是我们强制亲职教育正当性的一个体现。”
今后,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妇联将继续深化合作机制,加强工作总结和提炼,积极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样板,形成示范效应辐射周边,助推强制亲职教育“杭州模式”日臻完善,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推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