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上门给人看病,萧山有人因此被

今年以来,萧山区人民法院对区卫健局移送的3起涉刑案件作出刑事判决。分别是被告人梅某行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被告人张某辉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元;被告人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元。梅某行、张某辉和徐某都是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多次行政处罚者,他们被行政处罚后屡教不改,用各种自以为隐蔽的方式继续非法行医。梅某行以家属的名义开设了一家合法的医疗机构,躲藏在合法机构的外衣下继续非法行医;张某辉摒弃传统诊所形式,利用网络朋友圈,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徐某则是由其亲属将就诊人转运到一处非常隐蔽的居民住宅内看病。他们为了继续非法行医绞劲脑汁躲避监督,但最终都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行医活动中有以下5种情形或者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及死亡的,就属于非法行医犯罪。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编辑:洪玮

责编:倪佳君

来源:萧山卫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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