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能不能团圆就看老赖们怎么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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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高敏通讯员张祖豪罗德鑫游蓓蕾清溪

阖家团圆的中秋节,被执行人林某却在拘留所里孤独地度过。想起自己一周前的表现,他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应该配合青田县法院的执行工作,实在不应该和执行干警玩套路、耍心机的。”

东阳人许某也没能和家人一起吃上团圆饭,不仅如此,他可能连国庆长假也没办法回家了,因为他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正在整理材料,准备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他的案子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和林某、许某“选择”在拘留所过节不同,还有些被执行人意识到“不能再‘赖’下去”,他们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并且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

“老赖”们的不同选择,使得他们的中秋节也过得完全不同。

网络配图

向执行干警撒泼

拘留所里孤独过中秋

林某是青田县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年,林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章某多次借款,前后共计5万元。之后章某多次催讨,林某都推说过两天就可以还上。不知不觉,林某已逾期快1年,章某无奈诉至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林某依然置若罔闻,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

9月18日,青田县法院对林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送拘的过程中,林某却突然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大声叫嚣着自己身患急病,需要马上送医并称自己肚子痛、头晕,有既往病史,不能被关押。执行干警立马医院进行检查,经过医生细致全面的检查,林某身体并无大碍。

“我不管,没检查出来不能证明我身体没问题,反正你们不能关我!”在医院里,林某又开始撒泼。在医生确定林某身体并无大碍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将林某强制带离诊室,进行送拘。

拘留所里,林某的态度发生了度转变,“过两天就是中秋了,我答应爸妈带着女儿回娘家过节,这样一来,我就没法跟家里人交待了。”

“如果你之前配合执行,申报财产,履行义务,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执行干警说。虽然林某认识到了错误,可惜迟了,免不了拘留15日的处罚。

转移房产避执行

可能国庆节也出不去

多年以来,许某和永嘉人朱某都有皮鞋业务往来,由朱某供应许某男鞋,许某销售赚取利差。开始几年,许某都按时守约支付鞋款,双方建立了充分的信任合作关系。

年12月,双方结算鞋款后,朱某出具一份对账单,许某予以签字确认,对账单载明许某共欠朱某货款4.5万元。不同以往的是,这次,许某选择了拒绝支付货款。朱某多次催讨,许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朱某只有撕破脸皮将许某诉到法院。今年2月,永嘉县法院判决许某支付朱某鞋款4.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3月,此案经申请进入执行阶段。经财产查询,法院没有发现许某在永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许某户籍地在东阳市,承办的执行法官将注意力转向东阳,第一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当地法院,委托在东阳市范围内对许某名下房产发起查询。

果不其然,许某在当地有一处房产。但是,当承办人对此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时,却发现已经被转移。经查询,许某在法院执行期间将这处房产以40多万元的价格转卖他人。承办人多次联系许某,督促他及时履行支付鞋款义务,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诿;承办人传唤他来法院,他干脆不再接听电话。之后,法院对许某发起布控。

9月20日,许某在杭州萧山落网,永嘉县法院当即对他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与此同时,承办人也将整理此案相关材料,对许某在执行期间私自转移房产且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侦查。

女儿回家看不到爸爸?

家具厂老板不再“赖”

一想起自己可能要在拘留所里度过中秋节,周某眼泪都下来了。

温岭人周某是一家家具厂的老板,前几年,厂里的一次机器故障,导致工人小李的右眼视力永久性损伤。对于40多万元的赔偿款,周某不愿意支付。经温岭市法院判决、执行,周某前后付了10多万元后,就把财产都转移掉了。“我其实完全能够承受赔偿款支出,但是听信了他人,说能赖多少赖多少。”周某事后说。

今年9月15日,雨夜,温岭市法院执行法官敲开了周某的家门,将他拘传到法院。周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因拒不执行,周某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这意味着,这个中秋节,周某不能像往常一样和家人度过。

在拘留所里的周某真正明白了什么是思念,他给执行干警写了一封自述书。“几十年来,即便是外出打工、经营,每年的中秋、元旦和春节,我都是铁定要回家和亲人团聚的,一次都没落下。而今年,我身在拘留所,和家人同在一个城市不能团聚,实在是悔恨和煎熬。尤其想到在外读大学的女儿中秋也要放假回家,得知父亲在拘留所,会是怎样的心情!”周某决定不再“赖”下去,联系家人把剩余的几十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中秋前夕,周某在家人的陪同下,走出了拘留所。

想探望病母也走不了?

她凑齐钱款写下悔过书

和周某一样,中秋节前,被执行人徐某也向衢州柯城区法院递交了一份悔过书,表示自己已凑齐余款,愿意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希望法官能将她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清除,“我母亲一直在福建宁德那边住院看病,我很想在这个中秋节去看看她。不撤下‘黑名单’,我都没法坐高铁过去。”

今年37岁的徐某在衢州市某国企上班。多年前,徐某的公公做猪饲料生意,但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惨淡。公公为了维持经营,选择让生猪养殖户以赊账方式购买猪饲料。到后来,不少生猪养殖户难以支付饲料款,饲料批发商不愿意再供货,徐某只得自己去签字拿货。为此,徐某先后向银行贷款了多万元用于进货,以保持资金链的不断裂。徐某在每个月还银行2万多元贷款的同时,还欠了饲料批发商10万元货款一直未予以结算。

从年开始,徐某就因拖欠货款被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她要给付剩余货款10万元。

“我是愿意还的,主要是这个货款结算还没有核对清楚,我认为应该没有这么多。”徐某说。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后,徐某就以饲料款结算有误、有小孩要抚养、银行还贷等原因拒绝履行剩余的2万元。执行法官多次告知并做她思想工作都没有效果,于是,柯城区法院对徐某采取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等强制措施。

中秋节前几天,之前几乎从不出远门的徐某准备从网上购买高铁票去探望母亲,却发现买不了票。思量之后,徐某凑齐了钱款交到法院,之后如愿坐上了去往福建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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