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关于开展年国家科技型中

DSP广告投放运营招聘微信群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
各平台、镇街(场),各有关企业: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68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现将年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其中符合上述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申报时间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号)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67号)有关规定,萧山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应于9月30日前通过在服务平台(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887.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