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改一拆的推进,萧山某村的村民陆续拿到了拆迁款。原本是一件开心的事,谢某一家却高兴不起来,老医院。这事还要从谢某为他人做担保说起。
年3月,郑某向陈某借款5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如果郑某未按协议约定如期支付利息,则陈某有权提前收回此次借款的所有本金及利息。谢某作为担保人同样签署了该借款协议。
6月,郑某因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按时支付利息,陈某便按照协议约定要求收回所有本金及利息。经多次催讨,郑某均表示无力支付,于是陈某将郑某及谢某诉至法院。
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郑某返还陈某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谢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杭州中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郑某与谢某并未自觉履行,陈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收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郑某、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人既未主动履行,又不申报财产。
经调查,郑某还另有其他执行案子,其名下房产已另案进入拍卖程序,现郑某暂无能力偿还该笔欠款;而谢某所在村正在拆迁,谢某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日将领取拆迁款。于是,法官多次前往街道办事处跟进拆迁款发放事宜。几天之后的下午,有消息传来,谢某的拆迁款已经发放到其名下银行账户中。法官随即前往银行进行冻结,但却发现谢某名下账户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是消息有误,拆迁款还没发放,还是拆迁款已被领走?有着多年执行经验的法官闪过一个念头,这钱会不会打到了谢某户内其他成员的名下?抱着一丝希望,法官立即前往就近派出所查询谢某户内成员信息,并再次返回银行,逐个进行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谢某家的拆迁款果然打入了谢某母亲名下的账户,且并未取走。原来,谢某深知自己已经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倘若拆迁款汇入自己名下账户,那马上就会被法院冻结、扣划。想想自己又不是借款人,只不过是签了名做了担保,凭什么要拿自己的钱去填郑某的窟窿,于是就把钱款打入自己母亲名下账户,打算等钱一到账就取出,到时候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法官当机立断,在案件标的限额范围内,马上冻结了谢母名下属于被执行人谢某户的房屋拆迁赔偿款。
法官前脚刚冻结拆迁款,谢某后脚便去银行取款。当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谢某钱款已被冻结时,谢某气得直跳脚。谢母得知此消息,急医院。无奈之下,谢某一改往日不配合的态度,拉上久未露面的郑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进行协商。
坐在执行局里的谢某一直念叨着一句话:“法官,你们说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我当时还不以为然,现在可算是尝到苦滋味了。为了这事,医院,我真是不孝啊。以后就算打死我,我也不敢再给别人做担保了。”
最后经法官主持,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经谢某户内所有成员同意,由法院从谢某家的拆迁赔偿款中扣划本案案款;本案执行完毕后,谢某可向郑某进行追偿。
来源:萧法天平、萧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