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回应女子生三孩哺乳期被开其从事计生

年8月,杭州李女士生下第三个孩子。同年12月,李女士收到原单位杭州萧山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李女士认为,原单位以“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第三胎”为由,将尚处法定哺乳期的自己开除,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后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原单位支付赔偿金及拖欠工资、年终奖等共计元。

对此,河庄街道办事处称,李女士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在此情形下,李女士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第三胎,给街道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3月29日,李女士告诉记者,其仲裁请求于3月9日被驳回后,她已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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