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完结

新京报讯(记者刘阳实习生汪林)11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人民法院公告获悉,因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经于年10月21日裁定终结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金华青年莲花控股有限公司,拥有90%的股权,公司于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庞青年,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乘用车冲压零部件、SUV汽车零部件;批发、销售汽车,其中小轿车仅限于批发、零售莲花品牌汽车、进口欧洲之星品牌汽车;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此前消息显示,年9月1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的申请,依法受理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青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年10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破产文书称,青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法应宣告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年10月8日裁定宣告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破产。

新京报记者刘阳实习生汪林图片来源人民法院网截图

编辑李文娣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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