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发布、滨江发布、美丽西湖、富阳发布
2月7日10:19,杭州市滨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年22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现就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1.春波小区29幢1单元、春波南苑5幢为封控区不变;原春波小区29幢调整为管控区;原春波南苑、春波小区、春波西苑、春波东苑调整为防范区;原滨兴路-北塘河-滨安路-江晖路-江陵路合围区域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2.德圣银杏汇小区9号楼为封控区不变;原德圣银杏汇小区1-8号楼调整为防范区;原江南大道-南环路-闻涛路-临桥巷以及世茂之西湖小区和世茂缤谷广场东侧的合围区域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3.东冠新农村29号外围2圈楼房,新农村号及周围的-号、-号、-号、-号、-号、-号、-号为封控区不变;原东冠新农村东侧道路-南侧道路-冠山北路-北侧长岛之春围墙合围区域调整为管控区;原东冠新农村东侧道路-东冠新农村南侧道路-园区一路-北侧长岛之春围墙合围区域调整为防范区;原彩虹快速路-园区一路-东冠路-火炬大道合围区域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管控举措:
1.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2.管控区严格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离开主城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全部停止营业。
4.“三区”按照省市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域内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月6日16:00,杭州市富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年21号通告——
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综合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相关信息和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专家研判,现就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1.原润泽院5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润泽院5幢2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润泽院5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润泽院小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2.原后亭子社区三区:封控区调整为站南弄1-5号后亭子社区居委会办公楼;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清风万和苑小区18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清风万和苑小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3.原富春街道迎春路16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迎春路16幢1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迎春路16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迎春路14、16、18幢。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4.原富春街道桂花西路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幢;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幢,太平桥西弄2、8、10、12、16、18、20、22幢。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5.原富春街道大家水岸青云碧水苑1号楼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水岸青云碧水苑1号楼;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水岸青云碧水苑1号楼、2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水岸青云碧水苑小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6.原桂花西路20号三区:封控区调整为桂花西路20号5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20号;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东至苋浦路、西至富春街道办事处东侧、南至桂花西路、北至清风公寓南侧。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7.原上官乡深里村三区:封控区调整为上官乡深里村号;管控区调整为上官乡深里村北至七边桥、南至大山寺;防范区调整为上官乡深里村。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8.原富春街道金家桥53号三区:封控区富春街道金家桥53号不变;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金家桥51、52、53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金家桥自然村。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9.原富春街道大家小墅2号楼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2号楼1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2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小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0.原富春街道第四年三区:封控区为第四年号;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第四年、、、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第四年。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1.原富春街道拔山村三区:封控区富春街道拔山村荒地上30号不变;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拔山村荒地上26、30号;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拔山村新牌里。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2.原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3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3幢2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3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不含商圈)。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3.原富春街道大家小墅14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14幢2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14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小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4.原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4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4幢3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4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不含商圈)。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5.原富春街道大家小墅10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10幢2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10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大家小墅小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6.原富春街道百合社区清风泰安苑东区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百合社区清风泰安苑东区7幢2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百合社区清风泰安苑东区7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百合社区清风泰安苑东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7.原银湖街道勤乐村三区:封控区银湖街道勤乐村梓树岭8号不变;管控区调整为银湖街道勤乐村梓树岭东至银湖绿道(大庄方向),西至铜锣湾桥头、村委桥头,南至猫头山脚(村级道路),北至象山山脚;防范区调整为银湖街道勤乐村梓树岭自然村。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8.原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5幢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5幢1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5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宝龙城市广场(不含商圈)。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19.原银湖街道大地村三区:封控区银湖街道大地村塔坞里11号不变;管控区调整为银湖街道大地村塔坞自然村;防范区调整为银湖街道大地村。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20.原富春街道香槟路睦泽苑东区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香槟路睦泽苑东区26-6号楼1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香槟路睦泽苑东区26-6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香槟路睦泽苑东区。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21.原富春街道三联村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三联村三联嘉苑24幢3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三联村三联嘉苑24幢;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三联村三联嘉苑。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22.原富春街道阳光嘉园三区:封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阳光嘉园12号楼2单元;管控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阳光嘉园12号楼;防范区调整为富春街道阳光嘉园。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23.原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三区:封控区调整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一层;管控区调整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共四层);防范区调整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杭州立昇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24.原洞桥镇贤德行政村三区:封控区调整为洞桥镇贤德行政村何村坞号;管控区调整为洞桥镇贤德行政村何村坞自然村;防范区调整为洞桥镇贤德行政村。原三区范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
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和上门服务。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离开,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关停棋牌室、酒吧、网吧、KTV、麻将房、游戏厅、桌游室、游泳馆、浴室、足浴房、母婴房、健身房、艾灸馆、采耳房、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景区和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行程码、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饭店、餐馆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4.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6日13:35,杭州市西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年5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现就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杭州联合银行留下支行为封控区不变;原博艺理发店、棠前家宴调整为管控区;原棠前家宴同楼道同电梯能到达区域调整为防范区;原北至留下街(西溪路),南至杨梅山路,西至留和路,东至屏基山路范围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和上门服务。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确保人员不出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离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生活必须公共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其他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6日13:54,杭州市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年8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对原5号通告涉及我区北干街道荣庄村丰润家园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1.丰润家园4幢2单元为封控区不变;
2.管控区(原丰润家园3幢、4幢、5幢)调整为丰润家园4幢;
3.防范区调整为丰润家园3幢、4幢、5幢;
4.原南至丰润家园小区南围墙、东至工人路、北至博学路、西至金鸡路形成的合围区域(除丰润家园3幢、4幢、5幢外)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管控举措:
1.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全部停止营业。
4.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6日13:26,杭州市滨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年20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现就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1、迎春南苑17幢2单元调整为封控区;迎春南苑17幢调整为管控区;迎春南苑小区除17幢外调整为防范区,原建设河一北塘河一阡陌路一滨兴路合围区域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2、钱塘滨和花园9幢为封控区不变;钱塘滨和花园除9幢外调整为防范区,原江汉东路一建设河一滨兴路辅路一滨江区创新人才公寓东围墙合围区域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管控举措:
1、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2、管控区严格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全部停止营业。
4、“三区”按照省市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域内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2月12日前,上述区域内如无阳性检出者,2月13日起全部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月6日9:54,杭州市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年7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对原4号通告涉及的我区闻堰街道戈雅公寓、黄山新村区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1.黄山新村25组第三排第一栋,戈雅公寓小区春雨园13号楼1单元为封控区不变;
2.黄山新村25组、26组及老年公寓,戈雅公寓小区春雨园11号至25号楼为管控区不变;
3.防范区调整为黄山新村及老年过渡房,戈雅公寓(府尚别墅);
4.原郁金香岸小区不再列为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管控举措:
1.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全部停止营业。
4.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