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年度萧山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萧山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须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非C、D类企业,且符合萧委〔〕15号文件附则规定。申报内容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执行。
二、
申报资料
1.萧山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需将以上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附件材料打印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原件备查)递交萧山区文创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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