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各社会组织
我们的年检开始啦!
全区各社会组织请注意,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已经开始了,今年的年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我们整理了一份年检重点事项清单,请仔细阅读哦!
年检对象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年6月30日前,经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基金会
年12月31日前,经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登记的基金会。
申报途径
参检单位登录 社会组织网上填报《年检报告书》并提交;
步骤2
区民政局预审,预审通过的社会组织可进入下一步,预审退回的社会组织修改报表并重新提交,直至预审通过;
步骤3
预审通过后,社会组织打印报表,签字盖章进行文书确认,并以PDF或图片格式将签章页上传至网上指定附件;
步骤4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党建工作机构出具意见,参检单位于年5月31日前将年检年报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机构,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步骤5
区民政局审查,参检单位于年6月30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的年检年报材料报送区民政局审查,由我局作出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章;
步骤6
社会组织领取年检相关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
除民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外,年费用支出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不含)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自愿提交。
社会团体
不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基金会
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填写联系人和经办者时,请填同一个手机号码,以免短信遗漏;
申报年检前请先核实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失效,请先网上申请换证后再申报年检;
年检办理进度以短信形式通知,请各社会组织 年检期间业务咨询量大,各社会组织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完整版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方法。
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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