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区域号牌来了杭州限行将有这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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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于在杭州工作生活的有车一族来说,有一个大消息,或将影响你的日常出行。1月5日,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新闻沟通会召开,杭州市就小客车“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杭州拟新增“浙A区域号牌”后,关于你关心的问题以及以后的“错峰限行”和“急事通”有哪些调整?天目新闻记者帮你梳理好了。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春娣介绍,杭州市在小客车其他指标中增设“区域指标”,“区域指标”最大的特点,就是无需进行摇号或竞价,只要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申领“区域指标”。

“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浙A区域号牌”的通行管理,按杭州市公安交警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浙A区域指标如何申请?

记者了解到,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区域指标。个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如果指标失效未使用,或相应“浙A区域号牌”车辆交易、迁出或报废后,仍可再次申请。单位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年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

此外,申请浙A区域指标和摇号并不冲突,拥有“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摇号竞价。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增量指标(更新竞价除外)和“区域指标”不可用于个人名下第二辆小客车登记。

简单地说,如果个人名下有“浙A区域号牌”的小客车,又通过摇号或竞价取得了“增量指标”,这时候“增量指标”不可用于个人名下第二辆小客车登记,只能二选一,要么用“增量指标”将“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转为“浙A号牌”小客车,要么放弃“增量指标”。

“浙A区域号牌”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

设立区域指标后将同步取消现行县(市)的指标配置。

不用摇号或者竞价,就可以拿到的“浙A区域号牌”,在行驶范围和权限方面如何?

根据《征求意见稿》,自年3月1日起,杭州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浙A号牌”小客车没有变化,限行时段、范围(简称“‘浙A号牌’限行圈”)和规则都维持不变。将新增“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限行范围和时段,调整“非浙A号牌”小客车限行范围和时段。

“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限行范围:石祥西路—石祥路—石祥东路—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东湖南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通惠北路—通惠中路—通惠南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滨文路—之江大桥—之浦路—紫之隧道—紫金港路—紫金港路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简称“‘浙A区域号牌’限行圈”。

限行时段: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

限行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另外,全号段限行范围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54号)规定的限行范围(含边界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对应工作日尾号限行,范围为“全号段限行”以外的其他道路。

“非浙A号牌”限行范围:绕城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内的杭州市域所有道路。其中,高速公路不含。

限行时段: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工作日7:00—10:00和15:00—20:00;

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另外,“非浙A号牌”小客车仍实施全号段限行。

需要注意的是,像萧山区原“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限行”措施按照本次调整执行。

外地牌照车辆有急事要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通行怎么办?

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进行了解答。对于确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时段进出限行区域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可以按规定通过“浙里办”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申请“急事通”。

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急事通”申请次数。即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允许通行的次数不变,即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本次政策调整将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本人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可以转入本市,并在申报后按“浙A区域号牌”进行通行管理,即:

凡个人名下于年1月5日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年3月1日(不含)依法前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通行。

目前,相关意见征求稿已通过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年1月5日至年1月14日。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公告公示的电话、邮箱、邮寄地址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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