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啦

杭州教育发布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1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年11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注:四类人员指(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以下简称“杭州市公办教师”);(2)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学高级教师”);(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研究生”),其中,应届研究生指届或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研究生;(4)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届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招聘单位情况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教师岗位仅面向以下四类人员: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届公费师范生;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4.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二)招聘条件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要求在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年7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6.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年11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报名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报名时间:年12月6日9时—12月10日中午12时。资格初审时间:年12月6日9时—12月10日17时。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1)登陆杭州教育网教职工招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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