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萧山一酒店老板获刑二个月就因为

今年2月份,于某将其经营的位于萧山区的“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第四、五、六层房间出租给其他公司用作员工宿舍,其中第五、六层在该公司已取得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所列明的使用范围之内。

年2月11日,公安机关出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对上述第四、五、六层房间进行检查。因被检查的第四层不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列明的使用范围之内,于某为了逃避处罚,在公安机关要求其提供上述经营场所相关证件时,自作聪明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中使用层数中的“五”涂改为“四”,而后将涂改过的上述证件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核实后发现证件被伪造,于是将于某抓获。

年8月31日,经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于某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或许网友会问,改动了一个字,要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吗?一起来听听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沈佩杰律师是怎么分析的。

01

于某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本案来看,于某虽然仅仅改了一个字,将“五”改成了“四”,但是这一改动将原本没有经过审批的四楼,囊括在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审批范畴之内,实质性地改变了合格证的许可范围。说小了,于某的行为是变造证件,说大了于某是通过变造证件逃避了消防的审批手续,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因此司法机关依法对于某进行处理是完全合法和正确的。

02

伪造、变造证件的危害

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比如身份证、结婚证、护照、驾驶证。

众所周知,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具有权威性,是不允许擅自修改和伪造的。然而就有这么一些人自以为聪明,伪造、变造证件。有人为了显摆,伪造公务人员的证件,到处招摇,造成恶劣影响。这些自以为是的做法,不仅妨害了国家的证件管理秩序,同时也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而且变造、伪造的证件往往被用于犯罪用途,比如近期报道的金华应某伪造律师证冒充律师进行诈骗的事件,还有银川某男子利用伪造房产证诈骗贷款公司的事件等等。伪造变造国家证件危害巨大,我国司法机关也多次重拳出击,摧毁了大量证件造假窝点,处理了大量涉案人员。

律师提醒:所有的证件不能擅自修改、伪造;证件应当从正规渠道依法办理,不要轻信所谓的代办,更不能违法购买;对于第三人提供的证件如果有异议的,有些可以向政府机关核实,比如律师证可以在司法厅网站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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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洪玮

责编:俞建昌

来源:萧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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