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及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0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领域建设“重要窗口”的精髓要义,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把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年、环境高品质提升年”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美丽椒江。
02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强化合力整改。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做到系统整改。以整改问题为契机,12项整改任务为重点,系统施策、综合治理、统筹整改。把各项整改任务纳入数字化改革整体智治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工作协同、动态管理,形成抓落实闭环机制,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成效,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坚持举一反三,注重长效常态。坚持即知即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健全举一反三机制。围绕督察整改问题以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健全监管机制,补齐生态环保工作的短板弱项,将督察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排放达峰深度结合,全方位推进新时代美丽椒江建设。
03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逐一建档立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5项(1项已完成),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3项,需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4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绿色低碳发展格局总体形成。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发挥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约束作用,以“一江两岸”建设为契机,构建绿色低碳空间发展格局。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三)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年,全区地表水省控断面I~Ⅲ类水质比例达到%;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以上;细颗粒物(PM2.5)低于24μg/m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建设椒江大型垃圾分拣中心,完成5万吨油泥协同处置项目。(四)生态安全屏障基本筑牢。全力构建“一江两岸一岛”生态保护安全稳定格局,构建绿色有机、功能复合的山海自然生态网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有力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和隐患,保障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态环境满意度水平。
(五)整治能力持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椒(灵)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生态“圈长制”。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匹配,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转型,建立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机制,切实提升“咨询能力、企业处理能力、监管能力、工作能力、存量治理能力、转型能力、融资能力”等八方面能力。
04主要措施
(一)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进督察问题高标准整改
1.深入践行高位推进。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意见,推进椒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强化落实责任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厘清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健全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3.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完善调度、对接、督查、通报、约谈、销号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实行闭环管理。协同推进椒(灵)江水环境治理,配合建立流域跨县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强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深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二)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布局。全面推进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一江两岸”发展大格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各类园区的集聚优化。大力实施老旧工业点“腾笼”行动,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推进小微园区、数字化园区提质建设。以“绿色制造、国际高端”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领航行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挥产业集聚区等创新平台作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动产业从“三高一低”向“三低一高”转变。
2.推进特色行业整治提升。积极推进修造船行业、椒江两岸流域码头各类堆场污染整治。编制修造船行业整治提升、流域码头和砂石场、废钢等堆场整治方案,实施“一厂一策”。开展对医化、炉窑、眼镜、汽修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推进VOCs物料源头替代,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废规范管理、现场整洁有序,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淘汰关停整治无望的落后企业。推进眼镜行业入园工作,加强园区环境管理,推动特色行业可持续发展。
3.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控制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控制,探索建立协同减排管理机制,推进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规范“碳中和”抵消机制,开展碳中和战略研究。推进大陈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建立基于大陈岛的碳排放测算系统开发及低碳调控,积极申报省级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
(三)
多措并举精准治污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化碧水行动。坚持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维护的“四水一体”共治,持续推进重点涉水行业整治,强化涉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椒(灵)江流域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持续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完善,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强化农业面源控制,推进“肥药两制”。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整治过程中同步开展侵占岸线问题的整治。
2.推进清新空气行动。高标准打好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战,持续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等级,着力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实施新一轮VOCs、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城乡面源综合治理,全力打好夏秋季O3和秋冬季PM2.5专项攻坚行动。3.深化土壤综合防控。开展椒(灵)江近岸海域和流域沿岸重点工业园区、遗留工业场地、河岸未利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深度排查,更新污染地块清单,依法落实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制度。实施沿江沿河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估和污染扩散排查,分园区、分企业制定实施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提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修复水平,落实清理遗留污染物或移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等风险管控措施,推进重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建设。推进实施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试点。
4.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围绕固废违规倾倒等短板问题,加大固体废物管控力度,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组织应用省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推行固废申报、台账、转移信息化管理。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镇(街道)网格化监管体系。
5.推进陆海统筹。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根据台州市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到年,保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根据台州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控制方案要求,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实施工业源污染物源头治理。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美丽海湾”建设。
(四)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1.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到年全区力争完成新增造林亩。积极推动建立“林长制”,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对涉林垦造耕地项目建立严格的闭环管理制度。推进农田生态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加强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监管。差别化监管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到年,完成所有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育、种群恢复与野化,到年,初步摸清全区生物多样性家底,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
(五)
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
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椒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老旧管网改造,深入推进老小区、旧城区、城中村、镇街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到年,实现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确保污水处理能力满足现状需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深化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挑项目建设,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地,确保建筑垃圾产生与消纳能力相匹配。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建设椒江大型垃圾分拣中心。完成台州发电厂5万吨油泥协同处置项目,补足污泥处理能力缺口。落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化处理处置,保障处理后的渗滤液达标排放。
(六)
坚持数字赋能
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1.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聘请政府环保顾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借智借力推进区域环境问题整改。扩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覆盖面,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合并开展海洋与陆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实施《台州市环境污染行政处罚豁免清单》,推动服务帮扶,完善“专家顾问团+科技培训+社会化推广”的技术帮扶机制。
2.加快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升级。聚焦数字赋能,依托“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平台”工作平台,实现全区各重点企业视频和重点部位数据实时互联互通。整合现有生态环境申报和监管平台,完善污染源数字化档案库。依托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评估,优化决策管理。
3.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远红外等现代化工具和高科技装备全覆盖。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机构监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和惩处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环保管家+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环保管理新模式,培育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市场,提升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管司法保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重奖举报制度,充分运用双随机、飞行执法等方式、通过“亮剑”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固体废物违规倾倒、企业污水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05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椒江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协调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具体承担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实现财政投入与整改任务相匹配。设立区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加强环保监管能力、推进警示案例整改、重点行业整治、生态补偿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督办检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督导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区整改协调小组根据整改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强化跟踪问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四)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单位,深化分级约谈制度,形成以“谈”明责、以“谈”促改的强势推进态势,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五)强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椒江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及交办信访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在《今日椒江》开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做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报道;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