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31日丨ST中新(.SH)公布,公司于年5月31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法院”)协助司法冻结通知书,关于蔡月庆与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萧山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萧山法院申请分别轮候冻结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持有的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55亿股(占总股本的51.77%)、.63万股(占总股本的7.22%)、.63万股(占总股本的7.22%),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55亿股(占总股本的51.77%)、.63万股(占总股本的7.22%)、.63万股(占总股本的7.22%),以上股份合计1.9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1%)。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