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萧山老太拿毕生积蓄买房,钱付了房却没

「本文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一位八旬老人专程来到萧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送上一面写有“为民解忧好公仆、维护正义廉洁官”的锦旗,感谢工作人员帮其解决了困扰许久的购房纠纷问题。

去年4月,老人用毕生积蓄在某新开发楼盘(尚未交付)认购住房一套,并签订了认购书,当即支付定金20万元,随后,按约定的时间分别支付了三期房款,共多万元。老人按约定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延。

今年9月初,当老人再次到该项目售楼处现场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所购房子已另售他人。老人赶往萧山区住建局查询,发现此房已于年7月19日由开发商网签另售他人。

在多次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和房款无果的情况下,老人向萧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但因种种原因无法立案。心急如焚的老人,在家人陪同下赶到区矛调中心请求帮助。

区物调委受理此案后,及时地进行了协调,调查表明:开发商对老人房屋认购、已付购房款数额和其认购房屋已另售他人的事实都予认可,但因是集团控股,集团公司不同意退款而无法解决老人房款退还问题。

巨大的打击使老人和家人如入绝境,老人在外省工作的子女也急速赶回杭州。

如何帮助老人尽快立案,使老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下保护得到有效地保障,工作人员多次出面与法院进行了对接,向法院相关领导说明老人购房过程具体情况,并表明此案与开发商资金链问题,造成购房业主收房日期不确定有本质的区别,希望法院尽快立案。

经不懈的努力和坚持,立案工作有了初步的进展。然,地域管辖又成了立案焦点,因为此案未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域管辖在外省。物调委又多次与法院方协调,并说明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未履行约定造成的,老人购房交款履行事实存在。最终,萧山区人民法院于10月中旬正式立案。目前,此案已有法院审理中,新的进展给老人和其家人带来了充满阳光的希望。也因此,发生了开头这暖心的一幕。

来源/萧山信访

编辑/贺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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