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标准实施智能制造,争创省市“未来工厂”,根据《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和《关于创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制造中心的实施意见》(萧委办发〔〕15号),经企业申报,区经信部门初审及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年3月25日至年4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经信局智能制造科反映,,。
附件.doc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3月25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为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标准实施智能制造,争创省市“未来工厂”,根据《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和《关于创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制造中心的实施意见》(萧委办发〔〕15号),经企业申报,区经信部门初审及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年3月25日至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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