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网友小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了自己想要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但公司以离职为由拒绝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上盖章的问题。“我是21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21年7月开始在萧山缴纳社保,于22年6月刚缴满12个月,现欲申请杭州每年元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但公司以我本人已离职为由拒绝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上使用公章。”小周表示,因公章的作用为在职证明,故现想申请可否用已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电子扫描件)或“浙里办”社保缴纳记录等其他资料代替申请表上的公章,“在某些公司中,离职人员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故恳请领导予以考虑。”点击查看留言及回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抢抓求职关键期,全力护航毕业生就业。接到求助留言后,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相关调查,在了解情况后,给出了回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要求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是证明在企业期间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收入情况的证明。”由于小周目前已离职,无法使用原单位公章,属于特殊情况,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与其取得联系,并告知后续处理办法。8月5日,人民网浙江频道联系到小周,她表示,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于8月1日联系了她,在电话里耐心告知了其申请受阻的原因,并为其提供了详细的解决方法。“我原先是在‘浙里办’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的模块里上传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和学信网证明,但因为申请表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审核一直没通过。”小周表示,之前也咨询过身边的朋友,但没有和自己相同情况的,无奈之下,她想到了可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进行求助。按照工作人员给出的处理办法,8月4日,小周备齐资料,在“浙里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模块里重新进行了上传。“区人力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要求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我需要在个税APP上查询之前在原单位的收入明细并上传。此外,由于此项补贴是针对进入中小微企业的毕业生,因此我还需要在‘浙江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