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萧法儿子、老伴相继去世,72岁的李老太近年来老年性脑改变越来越严重,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表达不能交流。最近,她的两个侄子因为争夺其监护权一直闹到法院。以前我们听说过很多案子都是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亲人赡养,像这样的案子比较少见。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案件,自此,七旬老太的监护权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图:侄子小马把老太拉到居委会)侄子打了个特别程序案件要求当老人的监护人李老太今年72岁,独生子早年过世,几十年来和老伴相依为命。这医院。年老伴也去世了,李老太得了老年性脑病,精神越来越差,已经无法与人交流了。无依无靠的李老太由谁来监护,成了难题。李老太有个侄子叫小马(李老太丈夫兄弟的儿子)。小马说,伯父在世的时候他偶尔会去看望老两口。李老太每个月住院费和生活开支约元,年12月至年8月期间的2万多元开支均由他垫付。当年李老太的老伴去世遗留下来两张卡,里面差不多还有20多万,李老太也有工资卡,里面也有数万元,但是密码大家都不知道,现在李老太老年痴呆也不记得了。钱,拿不出来。去年9月,小马起诉到萧山法院,他打的是特别程序案件,申请法院宣告李老太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自己为李老太的监护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处理李老太的退休金了。比如支取自己当初垫付的,以后李老太的支出也可以从老太自己的工资卡里提取。又冒出来另一个侄子也来申请监护权没想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老太娘家亲戚中也冒出来一个久未露面的侄子。他叫小王,是李老太弟弟的儿子。小王提出来由自己担任监护人,将李老医院。这便是两个侄子争夺监护权的由来。今年3月份,李老太经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案件审理中,小马、小王两人均表示愿意担任李老太的监护人。在这类关于确定监护人的案件中,居委会村委会作为最贴近最了解老太太情况的一级组织,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杭州市萧山区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两人同时担任李老太的监护人,日后可能存在较多矛盾,影响李老太的治疗;小王较有经济能力,小马较有时间照顾老人。偏偏在这个时候,看到有人来争监护权,小马一时冲动,不顾李老太的健康,医院里接出来送到居委会。小马的行为违背了救治李老太健康的原则。居委会也认为相比之下,小王更适合当监护人。考虑到居委会的意见,再综合老太太的实际情况,最终法院的判决有两条:一、认定李老太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指定小王为李老太的监护人。律师说法: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钟律师说,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在日常生活中,亲人突然遭遇意外或者像李老太这样得了脑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亲人要取出其账户钱款救人治病,延续生命,保持其一定的生活质量,又因为不知道密码等原因无法取出。就可以启动这样一个特别程序,通过法院的判决,确定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动用被监护人财产有一个重要原则,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如果申请人并非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的,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为居委会、村委会是最贴近被监护人的一级组织,对各方面情况比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