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严某向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徐某偿还40万元本金及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徐某分别于年12月31日和年3月30日前分两次支付所欠款项,徐某如有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则应加付相应利息。但约定时间到了,徐某依然分文未付。
年4月,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一边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一边展开了相关调查。调查发现,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于是法官立即通知徐某到庭说明情况。
“我会在6月底前把钱都付完的,要是不付,我自愿腾退房屋,用房子抵债!”5月下旬,在法官苦口婆心的规劝下,徐某打下了包票。作出承诺时信誓旦旦,实际操作时却推三阻四。直到7月下旬,徐某失联了,既没有支付欠款也没有主动腾退房屋。法官意识到,徐某的一番言行属于典型的“拖、骗、躲”。
为了早日实现申请人的权益,去年7月27日,执行法官到徐某家里张贴了腾房公告和法院封条,责令徐某在15日内主动腾房迁出房屋。
公告期满,徐某仍音讯全无。8月下旬,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徐某家里没人,门上的封条、公告已被撕掉。因无法确认何人撕毁封条公告,执行法官再次张贴封条及公告,并寄送移送拒执预告书给徐某,警告其一番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因徐某三番两次故意躲避执行,10月中下旬,法官将徐某的相关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0月27日晚,萧山法院开展“鲲鹏行动”专项执行行动,徐某被列为执行对象之一。
当天,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大门紧闭,而张贴的封条和公告再次不翼而飞。因敲门无人应答,执行法官第三次张贴封条、公告,现场查封了房屋。
执行行动扑了个空,但公安那边传来消息。10月26日,公安部门对徐某涉嫌拒执一案开展立案侦查,后徐某于12月9日被抓获归案。在公安审讯期间,徐某对自己两次撕毁封条的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送来的材料我都收到了。贴在门上的封条影响不好,我就把它撕了。我以为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躲一躲等风头过去了就没事了,就没把法官的话当回事。”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徐某后悔不迭,“我现在知道错了,这就联系家人腾出房屋。”
接到徐某电话后的24小时内,徐某家人连夜腾空了三层楼房,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对徐某从宽处理。目前,徐某已被取保候审,其名下房屋正被评估等待拍卖。
法官提醒
本案中,徐某在法院多次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其限期腾退房屋的情况下,仍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甚至多次撕毁公告,主观恶意明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最终自食恶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本案也向所有的被执行人敲响一记警钟: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履行,也必须履行,被执行人如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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