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7日至9日,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徐某某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串通投标,伪造公司、企业印章,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开发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徐某甲(系徐某某之子)、赵某及其他人员长期以来,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不断积累恶名、财力和影响力,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徐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徐某甲、赵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陈某、徐某乙、陈某某、莫某某(系徐某某儿媳)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结构紧密、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强揽工程,倾倒建筑垃圾和渣土,出租土地和商铺,获取经济利益;以在幼儿园、村委旁设置伸缩门、强收“管理费”等方式,加强对村委的控制;以亲属关系为纽带,通过支付组织成员工资、福利、奖金、为组织成员解决日常住宿等方式笼络人心;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拉拢村干部为组织提供便利,进一步染指工程领域,夯实该组织在新塘街道涝湖村的强势地位。期间,被告人徐某某指挥组织成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租用、托管或者非法占用该区块土地共计余亩(据悉,年7月,周边37亩土地曾以11.5亿元价格拍卖)。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占用土地范围示意图)
经查,年起,被告人徐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涝湖村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串通投标,伪造公司、企业印章,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45起,涉及被害单位3家,被害人60余人,其中轻伤1人、轻微伤8人,另还伪造包括某村经济联合社用章在内的印章3枚,在该村及周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夯实证据,力办铁案
鉴于该案犯罪存续时间长、案情复杂、牵涉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承办检察官在收案后仔细审查卷宗材料百余册,对相关人员的犯罪事实一一分析论证,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多次就证据收集、完善和固定等方面进行商讨,补强薄弱环节,最终形成余页近66万字的审查报告。
深挖线索,打击犯罪
办案中,萧山区检察院始终将深挖线索、打击犯罪作为审查起诉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全面梳理,发现并移送线索4条,目前相关事实正在进一步核查当中,其中1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审查起诉。
立足职能,参与治理
认真落实“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对办理该案时发现的土地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线索移交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分析、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现已初步形成改进和完善管理的建议,下一步将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在堵漏建制、强化监管中发挥检察作用。
精心预备,指控有力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带领办案组聚焦争议焦点,突出主罪主证,制作了余页的庭审预案。在历时三天两晚的庭审中,公诉人充分阐明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着重对被告人涉嫌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当中的四个特征做了详细阐述,有力驳斥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不合理辩解,打击了黑社会组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