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萧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主体责

萧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组织架构和相关台账,全面掌握所管辖单位主体情况;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控;落实物资准备、环境消杀、防疫宣传等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书记和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单位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单位职工个人健康管理档案,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督促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及时就医排查;对高风险岗位员工按照要求开展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单位、场所入口处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立即按要求落实管控,报告属地镇街处置。

三、加强人员外出管理

各单位须建立外出往返和新进员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因公因私外出审批,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确需外出的,须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谁审批,谁负责;要及时排查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有中高风险和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感染者有公共区域轨迹交叉的人员,涉疫情况及时报告属地镇街。每个公民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出省、少聚集。

四、加强会议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须提前报备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年会、庙会、大型文艺活动、大型论坛、送戏下乡、展销促销、农村集市等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的,五桌以上聚餐必须要严格落实报备、审批以及控制人数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大疫情防控问责力度

行业、职能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部门和单位作通报批评、停业整改等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杭州市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月8日

编辑:洪玮

责编:项丹

来源: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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