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周报丨2起受贿案一审宣判

2起受贿案一审宣判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年11月21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对被告人诸葛慧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诸葛慧艳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丽水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林康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年11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丽水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林康受贿案,对被告人林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林康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巡视员陈骏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1人受到党纪处分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必龙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起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杭州市下城区武林街道文化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职员顾利侵占慰问款物问题。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瓜沥办事处原主任陈锋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套取生育津贴问题。

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林德宝侵占文化活动补助资金问题。

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江洲村原报账员赵柏成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建德市梅城镇南峰村党委书记吴水林骗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格问题。

淳安县汾口镇宏鲍村原报账员鲍永明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原题为《本周,2起受贿案一审宣判,2人受到处分,一批违纪问题被通报......》。编辑张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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