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医院看白癜风 http://www.xxzywj.com/m/6月28日,记者从杭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日前杭州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这是杭州市首次同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钱塘新区低保标准首次突破千元,由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上涨8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上涨元)。临安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上涨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上涨元)。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上涨69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部门拟定。据了解,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杭州市预计将惠及低保人员10万余人,特困人员余人。哪些人可以申请这两类救助?如何提出申请方式1:携带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就近填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包含承诺书与授权书),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方式2: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选择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在线申请。申请后有哪些审核审批流程?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15个工作日内采用入户调查(委托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区(县、市)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