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半路出家到全国专家
——记“双百政法英模”、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桑涛
作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浙江省杭州市政法系统唯一的“杭州工匠”,他的名字总是和专业、权威、资深这些词一同出现;在钱塘江两岸,他的名字在杭州市两级检察院解锁着多个职业角色,唯一不变的,是他始终为检察事业燃烧的赤子之心。他就是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桑涛。
然而,这样一位专家型检察官,在33年前初入检察院大门时,还只是一名中文系毕业的办公室综合人员。半路出家自学法律的桑涛,一路成长为“双百政法英模”,这其中的付出与坚持,可想而知。
由“门外汉”到“办案达人”
“憋着一身劲,就想做个能办案的检察官。”初到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办公室的桑涛对职业发展有着更高的追求。
作为检察业务的“门外汉”,桑涛在21岁时才“半路出家”,开始学习法律知识。他经常是一边做好手头的综合文字工作,一边不停地找机会跟着刑检部门的同事观摩学习。一年后,桑涛如愿成为刑检科书记员,两年后升任助理检察员,五年后成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十年后成为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然而,桑涛的抱负不止于此。为了在业务上有更大提高,他又来到了新型疑难案件更多的浙江杭州,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重新修行,从萧山区检察院提拔到杭州市检察院,先后担任未检部门负责人、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再到富阳区检察院任党组书记、检察长。
前前后后30余年,如今在桑涛身上早已看不见当初那个检察业务“门外汉”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在刑事检察第一线办理案件余件无一错案、曾一年办理公诉案件近件的“办案达人”。
在一起“硫酸泼婴儿”案中,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桑涛并不这样认为——对着10个月大婴儿的头淋下硫酸,足以造成严重烧伤致死的后果,这样的行为仅用故意伤害罪不能准确评价。经过反复论证并与侦查机关充分沟通,他将案件改为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面对如此恶性案件,必须精准适用法律,实现罚当其罪,才能还逝者以公正,予来者以正义。
“大案”关乎生死,“小案”连接民生。年,“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事件在网络上数亿次的传播,引发了广大公众对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不安全感。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桑涛第一时间指导成立专案组,在法律无明确规定、全国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推动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最终,法院以诽谤罪对被告人作出判处,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该案最终获评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强制报告制度建立
桑涛出庭支持公诉
“通过办一个案子,去影响一类案子。”这是桑涛一以贯之的办案理念,也是他始终践行的初心。
桑涛一直认为,法律不应该只是冰冷严肃的文字,作为守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应该向人们传达正义和希望的温度,以及法律从业者为之不懈奋斗的态度。尤其是在他指导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更加坚定了他的这一认识。
年,12岁的小姑娘因下体撕裂流血陷入昏迷,随后医院。侵犯她的恶魔正是她的邻居——一个对她实施了长达数年性侵的中年男人。医生报警、警方介入、依法起诉,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十二年的判决。
这本是一个合乎法理的判决结果,但桑涛却对着判决书上这白纸黑字的“12年”陷入了沉思:对于这位12岁的小姑娘来说,这岂是用12年就能够重新振作走出来的阴影?倘若她没医院,医院没有多一丝怀疑及时报警,恶行又要被掩埋多久才能得以曝光?而这场命运横祸原本就不该发生在她身上……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桑涛,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真正得以浮出水面的只是幸运的小部分,大多数情况下,隐秘的犯罪事实、消失的客观证据、得不到及时救护的未成年被害人,才是体量更大的“水下冰山”。而就在这起案件中,医生报警这个细节触动了桑涛和办案团队——我们太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吹哨人”,应该从制度上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桑涛的指导和修改完善下,全国首个市级层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起来了,并且迅速得到了浙江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的肯定。这项制度由此被推动到国家层面。这项由杭州市检察机关启动的改革实践也引发了学术界、全国人大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