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陈兴望受贿、贪污一案,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兴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兴望在担任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于年12月至年11月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萧山检察
编辑/俞海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